2024年股票退市条件(ST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类强制退市
①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②上市公司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均低于2000人;
③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或者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
2.财务类强制退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3.规范类强制退市
①新增“资金占用”退市指标,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以上,或者金额超过2亿元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对公司股票予以停牌,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2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对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②新增内控非标审计意见退市情形,连续两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三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的,对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③新增控制权无序争夺退市情形,增加一类“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重大缺陷”情形,即“上市公司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公司有效信息”。
4.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①一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30%;
②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3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20%;
③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存在虚假记载。
这些新规体现了中国证监会对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要求,旨在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严格重大违法类、规范类、财务类和交易类四类强制退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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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9分钟前 无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