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代表性指数通常根据所在国家和地区市场特点,设定新股计入指数时间。一般而言,新股需经历充分的市场定价博弈之后才被赋予计入指数的资格,如新股上市满12个月才具备资格计入标普500指数,新股上市满3个月才具备资格计入STOXX欧洲全市场指数。同时,为保持指数的市场代表性,部分代表性指数会设定大市值新股的快速计入机制,如恒生综合指数对市值排名前10%的大盘新股设定了上市第11个交易日快速计入机制。
当前A股市场新股上市初期存在“连续涨停”及高波动现象。2014年至2019年,沪市共上市新股563只,上市后平均连续涨停天数为9天,217只新股连续涨停天数超过10天,新股以涨停价计入不利于上证综合指数客观反映市场真实表现。2010年至2019年,沪市新股1年内平均收益波动率约为同期上证综合指数的2.9倍,计入高波动新股不利于上证综合指数的稳定。
因此,将新股计入上证综合指数的时间延迟至上市1年后。考虑到大市值新股价格稳定所需时间总体短于小市值新股,为保持上证综合指数的良好代表性,对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名沪市前10位的大市值新股实行上市满3个月后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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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0-6-22 14:32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