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这些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如果未满两年,需要提供相关风险揭示书和特别声明。最近20个交易日资金满10万。
2.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需要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确保其具备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的风险承受能力。
3. 签署相关协议:投资者需要与证券公司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和《创业板市场适当性管理承诺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其他要求:根据不同证券公司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或满足特定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可能会因证券公司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具体可以添加微信了解详细情况。
发布于2024-10-24 00:40 哈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