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又称为认股权证、认股证,它的英文单词是Warrant,按照音译也称为“窝轮”。权证实质反映的是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持有人向权证发行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价金之后,就从发行人那获取了一个权利。这种权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购买/出售一定数量的资产(如股票、指数、某种货币等等)。持有人获取的是一个权利而不是责任,其有权决定是否履行契约,而发行者仅有被执行的义务,因此为获得这项权利,投资者需付出一定的代价(权利金)。
认股权证的买卖方式和股票完全相同,并不像远期、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因此非常受投资者欢迎。(与远期或期货的分别在于权证持有人所获得的不是一种责任,而是一种权利,而远期、期货持有人需有责任执行双方签订的买卖合约,即必须以一个指定的价格,在指定的未来时间,交易指定的相关资产。)
例子:假设宝钢股份A股当前的价格是4.47元,有投资者看好其在未来一年的走势,于是购买一个以宝钢股票为标的的认购权证,约定价格4.50元,期限一年,权利金是0.80元/每份权证。这表明:投资者支付给权证发行者0.80元后,在未来的一年内,不管中石化涨到多少钱(5块也好,6块也罢),投资者都有权从权证发行者处以4.50元的价格买进一股宝钢股份。如果届时宝钢股价为5.50元高于约定价格,投资者执行权利是有利的。投资者只要支付权证发行者给4.50元,就可得到一股价值5.5元的宝钢股票(也可以直接进行现金结算:投资者要求执行权利时,权证发行者直接支付投资者5.50-4.50=1.00元,净收益等于这部分收益减去权利金,即1.00-0.80=0.20元)。如果届时宝钢股价跌至4元,显然用约定价格4.50元购买价值4元的股票是不合算的,投资者可以选择不行使买进宝钢股票的权利,仅仅损失权利金0.80元。
发布于2020-5-28 13:58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