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规定,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对于股票交易经验不足两年的投资者,是不能直接开通创业板权限,买创业板上市的股票的。
如果投资者在2020年4月28日之前已经开通了创业板交易权限,那么在创业板实施注册制之后,可以继续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受影响。但如果是首次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发行申购、交易的,需要以纸面或电子方式重新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如果你的交易经验不足两年,你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例如购买主要投资于创业板股票的场内基金,或者等待满足交易经验要求后再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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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10-21 16:30 无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