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欧洲期货交易所委托种类包括:
1、限价委托。限价委托是以优于或等于其指定的价格进行撮合。限价委托除一般限价单外,还可附加限制条件,包括立即成交否则取消委托(Immediate-or-Cancel, IOC)及须立即全数成交否则取消委托(Fill-or-Kill, FOK),其中后者仅适用于期权交易。附加限制条件的委托仅在交易时段中输入。此外,撮合原则仅采用价格优先的原则,其市价单必须附加IOC 条件。未加条件限制的限价委托需进一步限制其委托期限,包括取消前有效委托(Good-till-Cancelled, GTC)、指定有效日委托(Good-till-Date, GTD)。未说明上述委托期限的委托,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无效。
2、市价委托。市价委托是在可能的最好价格尽快成交。
3、停损委托。停损委托于市场达限定价格时,该笔委托将以市价委托方式处理。
4、组合式委托。组合式委托是指同时交易二个不同月份的相同标的期货合约(也可进行跨产品的期货组合式交易)或不同序列期权合约。组合式委托所涵盖的二个合约必须同时成 交,该笔组合式委托才成交。根据其性质,其价格的申报以二个合约价格之差或之和方式输入委托。期权交易因有设有独立的组合式报价簿,因此其组合式委托输入 时,须说明该委托是欲与组合式报价簿中的报价撮合成交,抑或是与一般单式委托簿的委托或报价成交。
此外,部分产品并有跨产品价差委托、Delta 中性复式产品委托以及期权交易策略委托的设计。该等委托设有独立的委托簿,新进委托仅与该委托簿中的委托撮合,并不会与一般委托簿中的委托或报价进行撮合。
发布于2024-9-20 14:25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