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4-5-16 05:35 北京
发布于2024-5-16 08:37 北京
郑州期货交易所(或称为郑州商品交易所,ZCE)的交易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约标准化**:期货市场的交易项目必须合乎期货合约标准化,严格按照合约条款上的对标物质量等级、物品数量、交割的时间地点等等规定实行。
2. **保证金制度**:为了承担期货交易双方的时间和风险成本,期货的交易者需要在货期交易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是投资者在交易所交易时需要缴纳的一定金额,用于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双向交易与对冲机制**:期货交易者不仅可以作为期货买家买入建仓,同样可以作为期货卖家卖出建仓,交易的买卖双方在合约内可以自由组成对冲机制。
4.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交易所在每日的交易工作完成后,会依照交易者当日的盈亏状况来结算期货交易的盈亏。
5. **涨停板制度**:期货合约在交易日当天的交易价格不能在规定的涨幅范围之外,否则将会被视为无效交易。
6. **强行平仓制度**:当会员当日提交的保证金不足,或是持仓的数量超过规定限额时,相关机构为了防止进一步扩大风险,会实行一种强制性制度,即强行平仓。
此外,郑州期货交易所还实行席位管理制度,其中交易席位是会员将交易指令输入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参与集中竞价交易的通道。会员申请远程交易席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等。
在交易时间和费用方面,郑州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包括白天交易和夜盘交易,其中白天交易时间是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3:00;夜盘交易时间是晚上9:00至次日凌晨2:30。交易费用则包括交易手续费、交割手续费、交易所会员费、数据服务费、风险准备金和交易所交易保证金等。
发布于2024-5-16 08:59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