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托管是指投资人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在其两个债券账户之间进行债券份额转移的行为。
转托管业务分为三类:
1.农业银行系统内跨处理中心转托管;
2.跨承办银行之间转托管;
3.跨市场转托管(银行柜台交易与银行间市场之间)。
(二)转托管转出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转出方与转入方必须是同一投资人(双方身份识别码必须一致)。
(三)投资人办理转托管业务时须提出书面申请。投资人在办理转托管前,必须到转入银行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在办理转托管业务时,向转出银行提供转托管账号并交纳转托管手续费。
(四)转托管停办日。国债发行期、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和兑付日前14个自然日为转托管停办日,期间停止办理转托管业务。
发布于2019-11-5 15:01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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