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异常交易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拉抬行为:投资者通过大量买入或高价申报来推高基金价格,制造人为的市场需求。
打压行为:投资者通过大量卖出或低价申报来压低基金价格,制造人为的市场供应。
虚假申报:投资者故意虚报买入或卖出价格,以影响基金价格,误导其他投资者的交易决策。
自买自卖:投资者通过自己的账户进行买卖交易,旨在操纵基金价格,制造交易量或价格波动。
关联账户交易:不同投资者通过关联的账户进行交易,以达到操纵基金价格的目的,控制市场走向。
涨跌幅限制价格大额申报:投资者故意在涨跌幅限制价格附近进行大额申报,以影响基金价格,制造价格波动。
这些异常交易行为可能导致基金价格与基金的实际净值偏离,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违背了公平、公正、诚信的交易原则。监管机构和交易所对于这些异常交易行为有监测和处罚的措施,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发布于2024-4-16 11:30 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