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以下两个要求,一是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二是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其中,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适用此规定。
也就是说,当投资者申报买入时,只要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则申报有效;当投资者申报卖出时,只要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则申报有效。
发布于2019-7-22 10:46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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