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大病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属于疾病保险的一种,主要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具体来说,在合同有效期内,且已过观察期(一般是合同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如90天或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确诊罹患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即可获赔相应金额,以便用于治疗。不同保险公司或不同的险种,所规定的重大疾病种类也有区别,但须执行一定标准。
2007年4月,由**保险行业协会和**医师协会共同组成的“重疾险专家**会”研究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出台,其中对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并规定从2007年8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新开发的重疾保险必须包括25种重疾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其它所保障疾病如果属于25种之列,也必须使用上述规范的表述,而保险公司自行增加的重大疾病保障种类则可以自主表述并经保监会批准。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填加微信,我会以最专业的态度来帮您解决保险类问题,帮大家分析产品,避免踩坑。
发布于2021-11-14 12:42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