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当日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按成交量加权的加权平均价;合约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以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距开盘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合约当日无成交的,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当日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采用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当日结算价或计算出的结算价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所有权决定当日结算价。
发布于2019-4-15 14:22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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