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关于上证50ETF期权合约品种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合约的代码和名称的设置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具体规则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于2015年2月9日上市交易上证50ETF期权合约品种,其合约交易代码包含合约标的、合约类型、到期月份、行权价格等要素。
上证50ETF期权合约的交易代码共有17位,具体组成为:
第1至第6位为合约标的证券代码;
第7位为C或P,分别表示认购期权或者认沽期权;
第8、9位表示到期年份的后两位数字;
第10、11位表示到期月份;
第12位期初设为“M”,并根据合约调整次数按照“A”至“Z”依序变更,如变更为“A”表示期权合约发生首次调整,变更为“B”表示期权合约发生第二次调整,依此类推;
第13至17位表示行权价格,单位为0.001元。
合约简称与合约交易代码相对应,代表对期权合约要素的简要说明。
上证50ETF期权的合约简称不超过20个字符,具体组成依次为“50ETF”(合约标的简称)、“购”或“沽”、“到期月份”、“行权价格”、标志位(期初无标志位,期权合约首次调整时显示为“A”,第二次调整时显示为“B”,依此类推)。
合约编码用于识别和记录期权合约,唯一且不重复使用。
上证50ETF期权合约编码由8位数字构成,从10000001起按顺序对挂牌合约进行编排。
期权合约条款主要包括合约简称、合约编码、交易代码、合约标的、合约类型、到期月份、合约单位、行权价格、行权方式、交割方式等。
期权合约的合约单位、行权价格发生调整的,交易代码及合约简称同时调整,交易与结算按照调整后的合约条款进行。
发布于2019-1-14 08:46 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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