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保险公司在产品说明中进行特别备注了,并且以宣传页的形式提供给了投保人了,也就意味着投保人在接受保险公司宣传材料。并且按照正常人的理解,表明保险公司愿意为这个绿通服务作出了承诺,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其实就是构成要约的意思表示。
作为投保人,我接受了你保险公司的宣传资料,并且根据此购买了对应的保险产品,并且,后续不行罹患疾病需要保险公司提供这个就医的绿色通道服务,并且把相关信息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了,也就是完成了整个合同订立的真的过程。保险合同生效以后,这个就医绿通服务,就应该属于保险公司履行的合同义务,这个时候就不是保险公司说的增值服务了。
退一万步说,保险公司作为一个金融机构,应该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除了按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之外,还要承担对保险事故的及时审核还有通知义务,并且对自己承诺的保障利益提供相应的服务,不管这个服务是核心义务还是保险哦该公司的附随义务,都要提供的。
记得之前流行一句话:道理我都懂,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
相信我,保险就是实现你过好这一生最简单的保障工具,具体选择什么保险,如何更好的保障你,欢迎右上角微信我,详细沟通!
发布于2023-9-11 18:03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