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ListedOpen-EndedFund)基金,即交易所交易基金,是一种可以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开放式基金,也可以在交易所买卖该基金。
基金的募集分场内和场外两部分。场外募集与普通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无异。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银行、证券公司等基金代销机构进行认购。通过交易所场内募集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深交所交易日,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下属证券营业部上网认购基金份额,不可撤单,但可多次申报,每次申报的认购份额必须为1000份或1000份的整数倍,且不超过99,999,000份。
LOF份额的申购、赎回:封闭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开放日应为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开放场内申购、赎回后,可以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下属证券营业部进行申购、赎回申报。申购以金额申报,申报单位为一元人民币;赎回以份额申报,申报单位为单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申报的数额限定遵循所申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计算。场外申购、赎回和其它开放式基金相同。
LOF基金的上市交易: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上市首日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在交易时间内在证券公司开户后上网买卖基金份额,以交易系统撮合价成交。具体规定容如下:1、买入LOF申报数量应为100份或其整数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2、交易所对LOF交易实行价格跌涨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执行。3、投资者T日卖出基金份额后的资金T+1日即可到帐,而赎回资金至少T+2日。
LOF问世为投资者带来新的跨市场套利机会。由于在交易所上市,又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所以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与一级市场的申购赎回价格会产生背离,由此产生套利的可能。当LOF的网上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净值、认购费、网上交易佣金费和转托管费用之和时,网下买入网上卖出的套利机会就产生了。同理,当某日基金的份额净值高于网上买入价格、网上买入佣金费、网下赎回费和转托管费用之和时,就产生了网上买入网下赎回的套利机会。
LOF的套利需要通过转托管来进行。如果某LOF的单位净值为1元,而交易所的交易价格为1.2元,这时投资者即可通过银行申购该基金,然后通过转托管将申购到的基金转到交易所,通过二级市场卖出,这样就能获得基金净值和交易价格之间的差价;如果某LOF在交易所的价格为1元,而单位净值为1.2元,投资者则可在交易所买入该基金,通过转托管在银行按照基金的净值赎回即可。对于此套利模式,投资者必须在证券营业部和银行营业部同时开立资金账户才可进行交易。
发布于2018-12-10 08:07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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