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合伙企业、创投企业开立证券账户,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合伙组织成立证书)及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三)合伙协议或投资各方签署的创投企业合同及章程(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全体合伙人或投资者名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五)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证明书(须加盖企业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记载为准,有多名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由其中一名在授权书上签字;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代表在授权书上签字);
(六)《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见附表1);
(七)创投企业还须提交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省级(含副省级城市)以上创业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创投企业备案文件。
希望能帮到您,有问题欢迎咨询!
发布于2018-11-21 14:06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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