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这意味着创业板不可能逾越这条法律的界限,直接实行全流通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相信各方主力对此也早有认识...
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还增加了一条申请上市前6个月内增资扩股的股份限售期为12-24个月,比中小板还要严一些...
这一规定显然主要是针对那些突击搞创投的公司及个人,不过限制并不算太过火,毕竟一年后仍可流通50%
发布于2018-11-19 15:36 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