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于今日11.5复牌,被实施退市风险的警告都包括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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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 复牌 长生生物

长生生物于今日11.5复牌,被实施退市风险的警告都包括了什么?

叩富问财 浏览:1585 人 分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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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均出台的新的退市规则,并对风险警示等各方面的条件进行了调整,新机制对于ST类公司而言既是一个机会又是一大挑战。
从历史经验看,ST类公司历来都是年报公布时市场的投资热点,这其中不仅有主业恢复正常所带来的价值型机会,也有摘帽所带来的交易型机会,更有潜在重大资产重组所带来凤凰涅磐的神话。
从2012年的市场表现看,ST和*ST股远远跑赢大盘及大部分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值得注意的是,*ST天成2012年以来至今累计涨幅49.9%,从公司的公告可以看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是典型的一只涅磐重生的公司。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全部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更改公司名为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增添稀土相关业务。
同时,一些*ST上市公司通过自身努力,有望摘掉了公司亏损帽子。比如,2012今年以来涨幅第二的*ST银河,预计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每股收益0.0343元至0.0400元,净利润2400万元至2800万元。
因此,从过去的经验来看,ST类股票在一季度有着大幅的绝对收益和相对收益。虽然这种市场表现存在着不少的争议,但确确实实的收益仍然吸引不少了资金面的参与。

发布于2018-11-5 10:20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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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
(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六)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七)公司可能被解散;
(八)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九)因第12.14条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提交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获得本所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消除之后,上市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该特别处理,并应按照交易所要求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前一交易日做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交易所撤销其股票简称中的“*ST”。
上市公司应在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之前1个交易日发布公告。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除外)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值100%以上(主营业务为担保的公司除外)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后,在24个月内再次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发布于2019-1-14 13:15 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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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ST长生公告,公司在2018年9月3日起停牌的两个月内无法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自2018年11月5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长生”变更为“*ST长生”,公司股票11月5号复牌。

  10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从严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长春长生公司存在以下八项违法事实:

  一是将不同批次的原液进行勾兑配制,再对勾兑合批后的原液重新编造生产批号;二是更改部分批次涉案产品的生产批号或实际生产日期;三是使用过期原液生产部分涉案产品;四是未按规定方法对成品制剂进行效价测定;五是生产药品使用的离心机变更未按规定备案;六是销毁生产原始记录,编造虚假的批生产记录;七是通过提交虚假资料骗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八是为掩盖违法事实而销毁硬盘等证据。

  依据行政处罚管辖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长春长生公司作出多项行政处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国药准字S20120016)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的疫苗、违法所得18.9亿元,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亿元,罚没款共计91亿元;此外,对涉案的高俊芳等十四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日,长生生物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严惩其在资本市场上的违法行为。告知书称,经查,长生生物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未按规定披露问题疫苗不符合标准以及停产和召回的相关信息;二是披露子公司产品有关情况的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三是未披露被吉林药监局调查的信息;四是违规披露狂犬疫苗GMP证书失效致主业停产以及该证书重新获取的情况;五是披露的2015年至2017年年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拟决定对长生生物处以60万元罚款的顶格处罚,拟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俊芳等4名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顶格处罚,同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涉案当事人给予30万元以下不等罚款,同时拟对张友奎等3名当事人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将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后,依法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银保监会、吉林省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赔偿实施方案》,指出:造成一般残疾的,一次性赔偿20万元/人;造成重度残疾或瘫痪的,一次性赔偿50万元/人;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65万元/人。

  回溯到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已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狂犬疫苗,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由此,长生生物被卷入风口浪尖。之后,深交所、证监会等相关部门也纷纷介入调查。

发布于2018-11-5 10:23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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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后,在24个月内再次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发布于2019-2-13 23:42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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