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深交易所有关新股申购的章程规定:
1.持股市值:在T-2日(T日为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含T日)的平均市值在1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才能参加新股申购。
2.沪市每1万元沪市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3.深市每5000元市值配给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申购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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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0-31 10:15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