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拟采取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方式成交的,其成交确认委托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成交约定号,并应注明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和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其中,成交约定号应由买卖双方投资者沟通约定,取0至1000000之间任意整数。
投资者通过成交确认委托方式与定价委托成交的,其成交约定号由系统自动分配,无需手动录入
一、三板交易需开通的权限
二、委托操作方式
三、交易规则
四、费用
五、其他常见问题
六、股转系统问题汇总
一、三板交易需开通的权限
(一)老三板需开通的权限:
开通“特转A/特转B/b权限--股份特别转让”的权限才可交易老三板市场的股票。需到就近营业部现场开通权限。
(二)新三板需开通的权限:
1、客户如果是原始股东,需要卖出,要开三板账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2、如果要买新三板股票,需满足合格投资者,开新三板权限“股份报价委托”。
3、新三板的权限叫“股份报价委托”,目前符合条件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可以到开户营业部现场开通新三板。需带的证件与开户的一致。
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范围如下:
(1)机构投资者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2)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3)自然人投资者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不包含信用证券账户资产,不包含OTC产品的资产。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需要出具毕业、培训证书的证明;有金融行业的从业经历,需提供工作证明)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4、客户在其他券商已经开通了新三板权限,到我公司再开新三板权限时,还需要满足500万资产要求吗?
答:要的,还需要满足500万资产要求。
5、机构户开户当天,满足新三板开户条件,可以开立新三板权限吗?
答:有股东账户就可以开通,开通权限T+1生效。
二、委托操作方式
1、哪些股票属于老三板?在哪里操作?
答:老三板股票是证券代码以40或42开头股票,操作路径:
(1)网上交易软件委托界面--股票--股转系统--限价申报;
(2)涨乐财富通--交易--其他交易--股转系统--限价买入、限价卖出;
(3)95597电话自助不能操作买卖。
2、哪些股票属于新三板?在哪里操作?
答:新三板股票是证券代码以43开头股票,操作路径:
(一)做市转让
(1)行情查询路径:报价--股转系统--挂牌公司;
(2)“做市转让”不是15点产生价格,做市商是要根据市场的需求做买卖的对手,价格由两家做市商协议能否成交,而不是对手方。股票满足做市商价格立即成交,卖出股票资金当日回转可用。
(3)操作路径:
1)网上交易软件委托界面--股票--股转系统--限价申报;
2)涨乐财富通--交易--其他交易--股转系统--限价买入、限价卖出。
华泰证券做市的股票:830768耀通科技,430607大树智能
华泰证券为主办券商的股票:430607大树智能,830815蓝山科技,830837古城香业,830879基康仪器
(二)协议转让
(1)网上交易软件委托界面--股票--股转系统--定价委托/成交确认/互报成交确认(互报成交确认的撤单申报需在9:30前委托);
(2)涨乐财富通--交易--其他交易--股转系统--定价买入/定价卖出/成交确认买入/成交确认卖出/互报成交确认买入/互报成交确认卖出;
(3)协议转让新三板股票,卖出后资金T+1日可用。
3、新三板行情如何查询?
(1)网上交易软件通达信版、专业版一不提供三板行情,请使用专业版二;
(2)涨乐交易是直接输入股票代码查询。
三、交易规则
(一)老三板交易规则
1、退市的股份需办理确权手续后方能进入代办股份市场交易。
2、老三板行情如何显示的?
答:每个小时显示一次,最后一小时每十分钟显示一次,最后十分钟每一分钟显示一次,但不代表成交价。下午三点进行集中配对成交。
3、老三板成交方式、涨跌幅限制如何规定的?
(1)代办股份转让市场每天一次竞价撮合成交,委托指令以集合竞价方式集中配对成交。
(2)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100股的整数倍,不足l00股的,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
(3)股份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
4、老三板股票的转让时间如何规定的?
答:转让日可参考证券名称后面的数字标识:
标识是“1”,转让日为每周五;
标识是“3”,转让日为每周一、三、五;
标识是“5”,转让日为每个交易日。
老三板委托申报下午3:00之后进行集中配对成交。
客户委托老三板的股票,我公司是9:30报到交易所。
5、老三板首日报价区间如何规定的?
答:三板首日报价区间:以在主板市场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基价,基价的5%涨幅价格作为上限,不设下限,次日实行5%的涨跌幅限制。
(二)新三板交易规则
1、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3、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4、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协议转让方式
1、协议转让——申报
【接受申报时间】
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申报类型】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确认申报
--意向申报:不具备成交功能,只向市场发布,不参与撮合;
--定价申报:报送时,无须填写约定号,主机系统接受后自动分配约定号;
--成交确认申报:报送时,必须填写约定号。
【对不同申报类型进行区分处理】
--意向申报通过全国股转系统网站的投资者专区完成
--定价申报与成交确认申报通过系统主机完成匹配成交
【成交确认申报的验证】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收到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成交确认申报后,如系统中无对应的定价申报,该成交确认申报以撤单处理。
客户采取协议转让成交确认申报方式的是否需要手动录入约定号?
答:投资者拟采取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方式成交的,其成交确认委托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成交约定号,并应注明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和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其中,成交约定号应由买卖双方投资者沟通约定,取0至1000000之间任意整数。
投资者通过成交确认委托方式与定价委托成交的,其成交约定号由系统自动分配,无需手动录入。
2、协议转让——成交
【协议转让成交确认时间】
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
9:15--9:3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仅接受申报,但不对申报进行匹配成交;
【成交模式】
成交确认申报与指定定价申报成交(点击成交)
成交确认申报与成交确认申报之间的成交(互报成交)
收盘前,系统对未成交的定价申报进行自动匹配,买卖股票相同、价格相同、方向相反的定价申报可以匹配成交
【成交原则】
买卖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后,各自委托主办券商进行成交确认申报,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确认成交。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证券代码、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指定对手方交易单元、证券账户号码相符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成交确认申报进行确认成交。
(3)协议转让——定价申报收盘自动匹配
增加收盘自动匹配功能,解决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的定价申报之间因为没有人工点击确认而无法成交的问题,以便利投资者交易,提高市场效率。
收盘自动匹配:每个转让日15:0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买卖股票相同、价格相同、方向相反的定价申报进行匹配成交。
(4)协议转让——即时行情
每个转让日的即时行情内容主要包括前收盘价、最近成交价、当日最高成交价、当日最低成交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以及意向申报和定价申报的价格、数量、成交约定号等。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每天公布当日的所有成交信息,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价格、成交数量、买卖双方主办券商证券交易单元名称等。股票转让公开信息涉及机构专用交易单元的,公布名称为“机构专用”。
做市转让方式
1、做市转让——申报
【申报时间】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申报类型】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限价申报、做市商的做市申报。
2、做市转让——成交
【做市转让撮合时间】
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做市转让撮合时间。
9:15--9:3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限价申报、做市申报,但不对申报进行撮合成交。
【做市转让成交原则】
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投资者与做市商订单进行连续自动撮合;成交价均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做市转让撮合时间内,限价申报之间、做市申报之间不能成交。
【到价申报的成交原则】
对于高于等于卖出做市申报的投资者买入申报,或是低于等于买入做市申报的投资者卖出申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动将其与做市申报撮合成交。做市商对上述到价申报负有成交义务。
如有2笔及以上限价申报到价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撮合成交。
限价申报未到价时,做市商不负有成交义务。
因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到价限价申报依次与该做市申报进行成交。
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3、做市转让——即时行情
【向全市场提供的行情】
每个转让日9:30开始发布即时行情,其内容主要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最近成交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做市商实时最高3个价位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做市商实时最低3个价位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等。
(三)交易规则常见问答:
1、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是T+1日16:00交收清算
2、新三板,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T日买入,T+1日可以卖出。
3、做市转让,客户申报什么样的价格更容易成交呢?
答:可以参考买一价和卖一价,投资者和做市商间也是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自动撮合成交。成交价均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四、费用
(一)老三板股票:
1、代办转让A股:
(1)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起点5元(具体费用请咨询客户经理),买卖双边均需收取。
(2)印花税: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卖出时单边收取;
2、代办转让B股
(1)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千分之四,买卖双边均需收取;
(2)印花税: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卖出时单边收取。
(二)新三板股票:
(1)佣金: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双向收取;
(2)过户费:成交金额的0.0025%,双向收取;
(3)印花税: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卖出时单边收取。
五、其他常见问题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2、开新三板,投资经验要两年,客户说自己在其他券商有个账户休眠了,之前有交易,现在已经激活,算不算交易经验?
答:营业部通过柜台系统操作,可以发查询到交易所确认下,是否算交易经验以交易所为准。
3、客户持有新三板股票的原始股,想在华泰证券卖出,只要有深圳股东账户,开新三板权限就可以卖出,此情况,客户不要满足个人有500万元资产的条件,不用确权。
4、客户的公司快进新三板了,还没进,公司给了客户新三板的股票,股票是托管在其他证券公司,但是客户深圳股东账户是我们公司的。这种情况,是不是只有等股票上市了,才能在我公司开权限卖出?
答:上市前,如果客户的股票没有登记托管,可直接让推荐券商在登记托管时,托管股份到华泰证券席位上;如果已经登记托管到其他券商,则需要转托管到华泰证券。
股票上市后,客户直接去营业部开权限就可以卖出。
5、三板股票430065最近有向股东定向增发,客户如何操作,按推荐券商给客户的通知执行。
发布于2018-10-10 17:03 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