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账户有关事项
(一)在境内工作,且其归属国(地区)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外籍人员,可以向证券公司开户代理机构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
(二)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申请材料如下: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外国护照及复印件;
3、境内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及该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经境内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三)开户代理机构为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办理开户手续时,应登录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通过“首页-国际部-监管合作”栏目查看投资者归属国(地区)证券监管机构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信息。对于投资者归属国(地区)证券监管机构未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二、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开立A股账户有关事项
(一)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可以委托上市公司向证券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
(二)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申请材料如下: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外籍激励对象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上市公司公章);
3、上市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前述材料均需加盖上市公司公章),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证明该投资者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证明文件,如上市公司出具的激励计划批准文件及激励计划对象证明文件(加盖上市公司公章);
5、激励对象签署的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
发布于2018-9-27 11:33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