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5日起,证监会将正式放开以下两类外国人在境内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权限:
一是在境内工作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
二是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外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
此前,证监会已于7月8日就《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修改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此次开放主要是为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回流、投身创业创新,保障外国人在我国的投资权利,留住外籍优秀人才在我国工作生活。
证监会表示,本次修改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原有规定的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等投资者范围基础上,增加“符合规定的外国人”作为投资者类别之一,并规定外国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具体办法,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根据这一修改,目前将允许在境内工作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
二是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范围,从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扩大到所有外籍员工。
修改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同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将出台有关外国人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实施规则。此外,证监会将抓紧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税收、资金汇兑管理等方面的配套衔接工作,确保上述办法有序施行。
发布于2018-9-18 17:17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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