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对可转债交易,沪深交易所统一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04‰费用。此外,还有一些规则变化,具体如下:完善价格稳定机制。统一最小变动单位及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统一为0.001元,匹配成交的申报单位统一为“1000元面额或其整数倍”。明确涨跌幅限制。可转债上市首日匹配成交设置上涨57.3%和下跌43.3%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保留现行20%、30%两档盘中临停机制安排,上市次日起,设置20%涨跌幅价格限制。调整上市首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沪市集合竞价调整后,按照发行价的上下30%,深市没有变化。且沪深统一次日及以后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与涨跌幅限制范围一致,为上下20%。
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异常波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严重异常波动: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新增特别标识。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债券交易规则。“竞价交易”改为“匹配成交”。“协议大宗交易”改为“协商成交”。“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深市)”改为“盘后定价成交”。计算单位,比如上海市场的“手”,深圳市场的“张”,统一改为“每百元面额的价格”。
发布于2023-7-7 14:32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