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客户申请开通原油期货交易权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指定下单人员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能源中心相关业务规则,参与原油基础知
识测试至少答对24题;
(2)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10笔(含)以上的境内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
近三年内具有10笔(含)以上的境内期货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含)以
上的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
管的境外期货交易场所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3)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者等
值外币;
(4)具有健全的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包括期货交易决策制度,期货交易下单、资金划拨、
实物交割等业务管理制度,期货交易风险控制制度;
(5)具有健全的信息通报制度,包括向开户机构提供和及时更新负责期货交易的部门主管
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信息的机制;
(6)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
(7)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备注:除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开户机构为特殊单
位客户申请交易编码,可以不适用前三项规定。)
一般单位客户申请开通原油期货交易权限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客户的开户授权代理人、指定下单人及相关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机构统一社会代码证副本;
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人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本人签署合同需要法人身份证原件);
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合同需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法人客户申请能源中心交易编码的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客户服务常见问题集锦客户服务部编制授权书》;
被授权人需在《能源期货交易编码申请表(一般单位)》、《客户承诺书》、《客户身份持续识
别表》中签字且加盖公章
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及信息通报制度。
发布于2018-7-12 14:37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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