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股票是指上市公司为了再融资而再次发行股票的行为。《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5月7日公布并于次日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作了相应规定。简单的讲,增加股票的发行量,更多的融资,“圈”更多的钱。对企业是有很大的好处的,但是对市场存量资金是有压力的,是在给股市抽血。
“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证券、筹得资金后,再转借给证券公司,为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来源,包括转融券业务和转融资业务两部分。转融通业务制度的推行对市场各大版块都极具影响。
转融通是为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而资金和证券不足时提供资金和证券来源的一种安排。所谓“转”,指证券公司借到资金和证券后再“转”借给客户。从证券金融公司角度看,向证券公司提供资金和证券供其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便称为转融通业务。转融通包括转融券业务和转融资业务两部分。其中与转融资相比,转融券业务的制度安排和实施方案的设计更为复杂。
发布于2018-7-3 09:19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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