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盘价集合竞价,在开盘前5分钟内进行的,前4分钟是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的时间,后面1分钟是集合竞价撮合时间,从而开盘产生开盘价。
2.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对所有有效的买单按申报价由高到低排列,对所有有效的卖单按申报价由低到高排列。
3.交易系统依次将排在队列前面的买单和卖单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
4.如果最后一笔是成交的,即买单数量和卖单数量相等,则取最后一笔成交的买入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
平均价为开盘价,如果最后一笔是部分成交,则取部分成交的订单申报价为开盘价。该价格按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取整。
5.如果没有成交,则以集合竞价后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发布于2018-6-26 14:23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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