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简单解释就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逆回购交易,此时投资者就是接受债券质押,借出资金的融出方。2012年7月3日,央行连续实施巨额逆回购,两周逆回购累计释放资金规模已达2680亿元。2012年8月21日,央行再推逆回购,短期降准无望。2012年10月30日央行上午在公开市场操作中开展两期共3950亿元逆回购操作,创史上单日新高。◆更多疑问,拨打我司咨询热线:4000792058或者登入http://jxkh.gtja.com/在线咨询。
发布于2013-5-10 09:30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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