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申请融资融券业务(不允许代理人办理该项业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客户为年满18岁的境内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
(2)客户账户必须为合格账户,且已办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3)在全市场交易满6个月;
(4)在我司开立的账户内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在50万以上(含50万元);
(5)客户具备一定投资经验和相当的风险承受能力,且无重大的违约记录等情形;
(6)客户完成融资融券业务知识测评并达到80分以上。
(7)我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机构投资者:
(1)客户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投资者,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
(2)客户账户必须为合格账户,且已办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3)在全市场交易满6个月;
(4)在我司开立的账户内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在50万以上(含50万元);
(5)客户具备一定的资产实力及相当的风险承受能力,且无重大的违约记录等情形;
(6)授权代理人完成融资融券业务知识测评并达到80分以上。
(7)我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业机构投资者不受全市场交易期限和20日日均资产值条件限制。
若该专业机构投资者为产品户,还需其提交该产品合同,且该产品合同及相关备案信息中投资范围须涵盖融资融券交易。
发布于2018-6-10 20:54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