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标准的个人客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一)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前一交易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二)具备期货、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知识测试;
(三)具有交易所认可的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及以上的期权仿真交易经历;
(四)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
(五)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
(六)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期货公司会员为特殊单位客户、做市商、最近三年内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真实交易经历的客户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特殊类型客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可不进行适当性评估。详细的点击头像
发布于2018-4-18 11:28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