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回交易金额
1、 正常购回交易金额=初始交易金额×(1+购回利率/360×购回期限)
购回利率取对应的购回期限所适用的购回利率。
2、 提前购回交易金额=初始交易金额×(1+购回利率/360×购回期限)+初始交易金额×0.25%
购回利率取客户实际购回期限所适用的购回利率。上述公式中,若非客户主动申请的提前购回,则公司不收取初始交易金额×0.25%的费用。
3、 延期后购回交易金额=初始交易金额×[1+购回利率/360×延期后总购回期限]
购回利率取延期后总购回期限所适用的购回利率档次,延期后总购回期限不得超过182天。
上述购回期限采用初始交易日至购回交易日之间的自然日天数确定,并采用"算头不算尾"方式计息。
发布于2018-4-22 20:37 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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