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特点有以下几点:
1.保险有风险:保险的存在是保险机构在合理限度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如果没有风险,就不会理赔;
2.保险必须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保险是保证事故发生后无法弥补的经济补偿,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
3.保险必须有互助共济关系:保险是投保人缴纳保费后建立的保险基金,使被保险人在未来遇到困难时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合理补偿;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支付的费用可用于再投资以获得收入;
4.保险分担金必须合理:保险理赔金必须经过合理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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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4-6 14:58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