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客户的四种参与模式指的是指如何以境外客户的身份参与中国内地的证券市场。根据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境外投资者可以选择以下四种参与模式:
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于2002年开始实施,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金进入中国内地的股票和债券市场。该制度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资格和投资限制等方面有一定的要求和约束。
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于2011年开始实施,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人民币资金进入中国内地的股票和债券市场。与QFII相比,RQFII制度更注重以人民币结算和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规要求。
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于2006年开始实施,允许中国内地的机构投资者将其客户的资金投资到境外的股票、债券、基金等资产。该制度对内地机构投资者的资格和投资限制等方面有一定的要求和约束。
MRF(互认基金):MRF制度于2015年开始实施,允许中、香港及其他亚洲地区的基金公司相互销售基金产品。该制度通过协议使得符合条件的基金可以在境内和境外销售,增加了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境内市场的便利性。
发布于2023-7-11 11:25 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