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一)开盘集合竞价;(二)收盘前半小时内。2、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3、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完成之日后的30日内不得公布或者实施现金分红方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发布于2017-11-30 13:43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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