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次预约期 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为第一批次预约期。 三、第一批次预约兑换期 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30日为第一批次预约兑换期。已预约成功者,可按照约定的时间,持办理预约时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约定的营业网点办理预约兑换业务,预约兑换期内未兑换的建军币预约作废。 四、第二批次预约兑换 第一批建军币兑换结束后,剩余部分并入第二批建军币再次预约,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为第二批预约期,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为第二批预约兑换期,银行承担第二批次预约、兑换的地区、方式及规则与第一批次预约兑换时一致。具体指定营业网点的名称、地址及额度等信息,将在第二批预约期开始前公布。
发布于2017-9-28 10:42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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