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12月10日,A公司与B公司决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A公司以下列资产与B公司进行交换:原材料的账面余额30万元的,公允价值35万元,已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万元;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20万元,公允价值25万元,已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40万元,公允价值32万元,已提折旧10万元。B公司以一项专利技术与A公司进行交换,该项专利技术账面余额100万元,公允价值100万元,该项专利技术未提取资产减值准备。为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A公司支付给B公司59900元补价,并支付5000元运输费,双方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均为17%,以存货公允价值作为计税价格。
发布于2017-8-15 17:38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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