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流程包括以下九个主要操作环节:
(1)客户征信:投资者到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开户资格进行审核,对投资者提交的担保资产进行评估。
(2)投资者教育与风险揭示: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交易前,证券公司应当向其进行投资者教育和融资融券风险揭示,履行告知义务。
(3)合同签署: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签署融资融券合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合同中对投资者、证券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详细南明确的规定。
(4)开立信用账户:投资者持开户所需要的资料到期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到证券公司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5)转入担保物:投资者通过银行将担保资金划入信用资金账户,将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从普通证券账户划转至信用证券账户。
(6)评估授信: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信用账户整体担保资产,评估确定可提供给投资者的融资额度及融券额度。
(7)融资融券交易:投资者可在证券公司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进行交易。
(8)偿还债务:在融资交易中,投资者进行卖出交易时,所得资金首先偿还投资者所欠证券公司款项,余额留存在投资者信用账户中;在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买入证券返还证券公司并支付融券费用。此外,投资者可以按照舍同约定直接用现有资金、证券偿还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债务。
(9)结束信用交易:当全部债务偿还后,投资者可向证券公司申请将其信用账户中的剩余资产转入其普通账户中经结束信用交易
发布于2013-12-15 12:04 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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