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购买的是2011年的第十八期电子式国债。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15%。提前兑取的条件就是如下:(一)提前兑取手续费率为兑取本金额的1‰。(二)从2011年10月15日开始计算,持有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12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持有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三)付息日和到期日前7个法定工作日起停止办理提前兑取。如果按您说的第二年利息拿到后再提前兑取,那么:(一)需要支付兑取本金额的1‰手续费。(二)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
发布于2016-7-6 16:29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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