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减仓制度,是指当期货交易连续出现两个涨停板或跌停板,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部分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跟强制平仓不是一回事儿。 根据《股指期货仿真业务规则》第六十七条规定:连续两个交易日同方向单边市且第二个交易日不是最后交易日,则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开新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强制减仓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也就是说,至少需要出现连续两个交易日都是以同方向停板报收,交易所才有可能采取强制减仓措施,也有可能采取其他措施,包括强制平仓。 按规定如果客户出现可用资金小于零,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足的;持仓超出规定标准的,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的;因违规受到强行平仓处罚的;根据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都有会被强行平仓。
发布于2016-3-4 23:26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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