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期货交割标准相关规定
(一)交割单位
交割单位:20吨。(入库检验后不一定都是80果,所以交易所规定每次入库时每交割单位须运货25吨。经过筛选后保证形成注册仓单的苹果均符合交割要求,剩余部分可以由货主收回也可放入仓库存储,放入仓库存储的按现货存储费用标准收取)。
(二)交割品级
基准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鲜苹果》(GB/T10651-2008)
(以下简称《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质量容许度不超过5%,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不作要求。
替代品: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75mm≤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质量容许度不超过5%,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不作要求,贴水2000元/吨。
硬度指标:入库时,硬度不得低于6.5kgf/cm2;出库时,硬度不得低于
6kgf/cm2.车(船)板交货时按出库处理。
质量检验:苹果交割品采用抽筐(箱)检斤方式验重,按以下公式计算货物
重量:货物重量=(抽取苹果总毛重-抽取装果容器的总重量)/抽取件数×货物件数。
交割基准价:苹果期货合约的交割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计价点或基准交割仓库散果出库时汽车板交货的含税价格(不含包装物)。交割基准价即为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前10个交易日(含配对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重量溢短:通用标准仓单的重量溢短的计价标准由交易所每年公告一次。
通用标准仓单品种的替代品升贴水、仓库或厂库升贴水和重量溢短价款在仓单注册、注销时划转,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标准仓单注册人向标准仓单注销人开具,仓库或厂库负责监督。仓库或厂库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收取押金,增值税发票开具后押金应予退还。
发布于2022-8-15 17:52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