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上市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自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该措施被撤销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更多详细规则可通过上交所或深交所公告查询,路径如下(供参考):
上交所公告查询路径:上交所官网--规则--本所业务规则--股票--股票交易--主板股票交易--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
深交所公告查询路径:深交所官网--信息披露--本所公告--通知公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于2022-5-27 09:52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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