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称,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1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即相当于10倍杠杆,因此在国内,正规的原油期货交易不存在100倍杠杆。
除此之外,还存在以下规定:
1、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能源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国原油期货将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3、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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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5-25 18:49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