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对海州湾发展予以严重警告
发布时间:2026-6-18 17:17阅读:119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州湾发展”)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定的行为:一是以非市场化方式发行四期债务融资工具。二是为避免回售行权,变相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三是针对一期债务融资工具,向投资人或相关机构支付票面以外的费用。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考虑海州湾发展积极配合自律调查,对海州湾发展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暴露出的债券发行、回售及交易环节合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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