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发布时间:2025-11-30 18:14阅读:97
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继续按照商务部2020年第53号公告、2021年第34号公告和2022年第26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商务部)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专门保马来西亚的新冠保险有吗?怎么买?
马来西亚留学生如何投保
-
券商APP如何购买国债逆回购?附更高收益攻略
2026-03-23 15:31
-
家庭资产配置怎么做?简单四步构建你的“稳健金字塔”~
2026-03-23 15:31
-
国金证券账户开户后各项交易费用是多少?如何获取低佣金费率?
2026-03-23 15:31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