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期市】郑商所修订红枣期货合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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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适应红枣产业的变化,保障红枣期货市场的稳定运行,12月12日,郑商所对红枣期货合约及相关业务规则进行修订。据了解,本次修订适用于红枣期货2512及后续合约,自红枣期货2512合约挂牌之日(2024年12月16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旨在通过优化期货制度设计,更好地促进红枣期货平稳运行,深化市场功能发挥。
具体来看,此次修订的内容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允许上产季加工的红枣以车(船)板方式在本年度12月及次年1月、3月合约贴水交割,12月贴水100元/吨,1月贴水150元/吨,3月贴水300元/吨,贴水随货款一并结算;二是增加红枣内包装标志要求,在内包装塑料袋外侧标注红枣生产年度;三是要求标准仓单注册人在入库环节向仓库提交厂家出具的生产加工证明书,并签署红枣生产加工责任承诺书。
需要注意的是,新旧产季红枣交割并行的新规从2512合约开始执行,这意味着符合新规则要求的2024/2025产季红枣可通过车(船)板方式贴水参与2025年12月及后续1月、3月合约交割,按照新修订规则要求在红枣内包装塑料衬膜(袋)外侧标注生产年度,具体可在内包装塑料衬膜(袋)外侧粘贴生产年度标签或在外侧印刷生产年度。同时,对当前符合交割标准但未能在内包装塑料衬膜(袋)外侧标注生产年度的红枣,仍可在2025年9月底之前注册仓单或参与交割。
红枣是季产年销的品种,每年11—12月集中下树,生产加工、连续销售至次年9—10月结束。现行的红枣期货规则规定旧产季加工的红枣不得在当年11月1日之后进行交割。在红枣大面积减产的年份,供求关系改变容易导致代表新产季红枣的12月期货合约价格大幅波动。通过延长上产季加工红枣期货可交割时间,允许上产季加工的红枣通过车(船)板方式交割至本产季的3月合约,与现货新旧产季红枣同步销售的市场情况保持一致,更好地贴合了现货市场实际,有利于促进红枣期货功能发挥。
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农产品新旧产季交割并行已有先例,符合农产品市场规律。白糖、棉花期货的仓单有效期分别覆盖14、15个月,允许在新旧产季交替时新旧仓单并行2至3个月,以保障新产季首月或次月交割时可供交割量充足。白糖和棉花期货运行十余年来,市场对该规定普遍认可,有效保障了新旧产季衔接期间市场平稳运行。
此外,红枣耐储存,延长车(船)板交割时间对交割品质量影响不大。红枣期货标的为干制红枣,现货市场旧产季加工红枣在新产季初期仍大量销售且品质良好,与新枣价差不大,甚至好于天气异常年份新枣的品质,此次规则调整后将更有利于期现市场结合。
新规中增加红枣内包装标志的要求,能促进市场更加规范。据了解,当前,红枣期货规则要求交割品外包装箱标注品名、品种、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对现货市场起到了较好的规范作用,但在内包装上未有明确要求。为统一内外包装标识信息,此次修订规定在纸箱内部塑料袋外侧印刷或粘贴红枣生产年度,与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相对应,促进现货市场流通更加规范。
仓单注册须提交质量证明书及生产加工责任承诺书旨在提升注册人合规意识。新修订规则要求注册人在红枣入库时向仓库提交厂家出具的生产加工证明书,并签署红枣生产加工责任承诺书,确保红枣内外包装标志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关违约及违法责任。此举能够促进注册人履行承诺以及预防纠纷,进一步夯实仓单注册人保证产品质量、维护食品安全以及诚信经营的责任。
弘毅物产套保中心主任黄李强表示,允许上产季加工的红枣以车(船)板方式贴水交割,可以有效缓解减产年份可供交割品减少的问题,促进红枣期货价格平稳运行。此外,此举有助于缩窄9-1合约价差,使得期货价格更贴合现货实际,同时对陈枣车船板交割设置贴水,既保证了新枣优质优价,也为符合交割标准的陈枣开设了交割通道。在红枣内包装标注生产年度,要求标准仓单注册人在入库环节向仓库提交厂家出具的生产加工证明书,并签署红枣生产加工责任承诺书,可以进一步明确红枣的生产加工时间,保护红枣接货方的利益,提升贸易商接货的积极性,助力红枣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若羌靖祥新丝路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窦卫红看来,红枣产业目前处于升级转换的过程,红枣加工规模近两年提升较快,加工环节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另外,红枣产业的加工逐步由内地转向新疆,加工企业借助红枣期货、期权等工具扩大产能,直接由新疆交割库发货到内地的销售终端,降低了销售成本,增加了红枣贸易量。未来红枣产业无论加工、仓储还是销售,甚至精深加工都会逐步向新疆转移。
“此次规则修订能够促使加工企业提高加工水平,增强加工企业的责任心,将安全放心的红枣直接端上百姓的餐桌。规则修订后,无论从规模上还是经营合规上,对红枣加工企业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窦卫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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