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出借业务介绍
发布时间:2024-7-8 14:55阅读:578
证券出借交易指证券出借人以一定费率通过沪、深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深交所称综合协议平台)向证券借入人(证金公司)出借上市证券,借入人按期归还所借证券、支付借券费用及相应权益补偿的业务。
转融券业务是指证金公司将自有或者融入的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办理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证券出借在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处理,转融券在证金公司转融通平台分别处理。
一、哪类客户可以申请成为证券出借人?
因个人客户暂不能开通出借资格,目标客户类型为机构或产品。
1、持有、租用交易所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者
该类机构客户可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出借资格,亦可以直接参与转融通业务平台报价与交易,如公募基金等。
2、一般机构投资者
该类机构必须通过证券公司提供的证券出借交易代理服务,间接参与转融通业务平台报价与交易,也就是需要在证券公司开通证券出借业务资格,如一般机构股东、战略投资者、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上市公司大小股东等。
二、成为证券出借人有何优势?
1、风险低
证金公司为借入对手方,履约能力强,作为证券出借人所面临的风险非常小。
2、出借收益稳定
证券出借可以活跃股票交易量,为持仓股增加一份额外的收益,固定期限费率1.5%-2%,这个费率还可以再协商。
出借收益=出借日证券收盘价*出借数量*年利率*实际出借天数/360;
案例:以客户富强公司持有万科A200万股流通股为例,选择出借期限182天(利率2%),当日收盘价25元。出借期满后,不考虑股票市值波动,富强公司将获得收益为:2000000*25*0.02*182/360=50.56万元。相比于持有同样数量的其他投资者,富强公司多收获50.56万元的收益。
3、办理简单
普通账户就能办理证券出借业务,无需再单独开立其他账户。
4、限售期内的战略配售股也可以出借
若出借的证券是通过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的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的科创板、创业板股票,这部分股票市值也是可以作为出借标的来获得固定利息收益的。
三、证券出借的交易要素
1、标的证券
证券出借交易标的证券的范围与交易所公布的可融券卖出标的证券范围一致;如果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前未了结的证券出借合约仍然有效。
2、期限费率
(1)固定期限费率
固定期限费率适用于所有的非约定申报方式、主板的约定申报方式;
(2)市场化期限费率
市场化期限费率适用于创业板和科创板的约定申报方式,可在1天至182天区间内协商约定申报期限。
3、申报数量
要求主板证券的申报数量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得低于1万股(份),不得超过100万股(份);
创业板和科创板证券的申报数量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得低于1000股(份), 不得超过1000万股(份)。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