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再次发文:优化完善城市协调机制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
发布时间:2024-6-7 16:32阅读:196
金融监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通知》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指导地级及以上城市完善协调机制,由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白名单”项目融资需求,独立评审、自主决策。明确一个项目确定一家主办银行负责项目后续融资,主办银行要建立绿色通道,可单列授信额度。金融机构要根据《通知》制定尽职免责具体实施细则。两部门已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各省、城市也将成立相应工作专班,下一步将持续推动城市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全力支持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和建设交付,有力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推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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