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橡胶期货厂库交割办法要点
发布时间:2024-1-30 10:28阅读:209
编辑:宁证期货房俊
期货从业资格证号:F3047658【期货业协会官网可查询真伪】
期货开户联系方式:【点我头像进入主页查看联系方式】、【咨询TA】、【电话】、【+微信】
一、标准仓单的生成
1.厂库签发厂库标准仓单前,需向交易所提交厂库标准仓单签发预报。预报 内容包括品种、会员单位、货主名称、拟申请签发仓单数量等。
2.厂库在签发仓单之前需提交申请,并向交易所提供经交易所认可的担保。 交易所在核定库容允许并且厂库提供了符合规定的担保情况下,决定是否批准厂 库签发厂库标准仓单。厂库核定库容是指厂库可以签发(含已签发且尚未注销) 的标准仓单的最大数量。厂库核定库容的确定和调整,需经交易所批准并予 公布。
3.厂库接到交易所批准签发厂库标准仓单指令后,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按 相关程序签发厂库标准仓单。
4.厂库作为卖方,通过将厂库标准仓单直接签发给买方的期转现业务流程如 下:
(一)持有同一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厂库和买方达成协议后,在期转现申请 期限内的某一交易日(申请日)14:00前,由任意一方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 交易所提交期转现申请,同时提交签发厂库标准仓单申请号,经交易所批准进行 期转现。
(二)交易所在申请日的15:00之前,将各自持有的期货合约按照交易所规 定的价格代为平仓。
(三)货款由买方、卖方自行交付,厂库标准仓单由厂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 流程,直接签发给买方。
二、厂库标准仓单的流转
厂库标准仓单可用于交割、转让、提货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用途。但厂库 以自己作为货主签发的厂库标准仓单不得作为保证金使用。厂库标准仓单用于交 割的流程,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中有关交割流程相同。厂库标准仓单 的合法持有人在仓单持有期间,需向厂库支付仓储费;在货物出库时,需向厂库 支付出库费。具体收费标准由交易所另行公布和调整。
三、厂库标准仓单的注销
1.厂库标准仓单注销是指厂库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通过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 系统向厂库申请提货或转为在库现货,并由厂库办理厂库标准仓单退出流通手续 的过程。
2.日发货量的规定:厂库的日发货量是指厂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安排期货商 品发货的最低数量。厂库日发货量的确定和调整,需经交易所批准并予以公布。
3.提货申请
(一)货主应在拟提货月前一月的20日之前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厂库 提交提货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数量、拟提货日、拟提货地、提货方式、提货计划 (每日提货量)、提货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厂库在货主提交提货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参照货主提交的提货 日、提货地等要求,确认货主的提货申请。
如果货主提交的拟提货日有多个持有厂库标准仓单的货主同时申请提货,且 日提货总量超出厂库的日发货量时,厂库可参照各个货主申请提货日的先后、提 货计划等统筹安排发货,并在货主提交提货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货主提供 一个可供选择的提货时间范围和发货计划(每日发货量)。货主如无异议的,可 选择并确定其中一天为提货日,并确定发货计划。如有异议的,可重新和厂库协 商直至双方确定一致的提货日和发货计划。如协商不成的,厂库应该按申请提货 日先后次序发货,同一申请提货日,按申请提交先后排序。
(三)因本条第(二)项所述多个货主同时申请提货而造成货主提货时间的 延迟,厂库不承担经济责任。但厂库应及时报交易所书面备案,阐明原因。
4.出库商品的生产日期
出库商品生产日期应在货主和厂库之间已经确定的提货日之前六个月内。
5.溢短结算
出库商品重量以出库商品包装标识净重或净含量计重。商品出库时发生的溢 短由厂库按照商品出库(厂库标准仓单注销日)当日前一交易日交易所挂牌交易 的最近月份对应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与货主进行结算。
6.货主可自行到库提货或委托厂库代为发运,委托厂库代为发运时货主应到 库监发。货主不到库监发,视为认可厂库发货无误。货主提货时,应与厂库结清有关费用。厂库应保证出库丁二烯橡胶的质量符合交易所丁二烯期货合约规定的 质量标准。丁二烯橡胶在出库时,厂库应向货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厂库应 当将每天向各货主发出的期货商品数量上报交易所,以备核查。厂库和货主应妥 善保管商品发货和提货记录,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7.货主应按约定的提货日和发货计划到厂库提货。过了提货日但在约定的提 货日后15日内(含第十五日)到厂库提货,或因非厂库过错的原因而无法按约定 的日发货计划提货,厂库仍应按照丁二烯橡胶期货合约规定的质量标准承担有关 商品质量的责任,并按照当时各货主的提货情况统一安排发货计划,直至全部发 完。货主应向厂库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金额=3元/吨•天×应提而未提的商品数量×该批商品的滞留天数
对因货主原因而造成发货延迟的处理,如双方约定另行协商处理,则按双方 协商而定。
8.货主未在约定的提货日后15日内(含第十五日)到厂库提货,厂库标准仓 单被注销,货主须向厂库支付滞纳金,对应商品转为现货,具体提货事宜由双方 自行协商。
滞纳金金额=35元/吨×应提而未提的商品数量
9.货主在提货日到库提货,厂库未按约定的发货计划发货,但在约定的提货 日后15日内(含第十五日)完成了相应商品的发货,厂库应向货主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金额=50元/吨×按日发货计划应发而未发的商品数量
10.厂库在约定的提货日后15日内(含第十五日)未完成按日发货计划相应 商品的发货,货主可做如下选择:
(一)货主在约定提货日后的第15日向厂库提出自约定提货日后的第16日 起,终止接受厂库应发而未发的剩余商品,厂库应当向货主返还货款并支付追加 赔偿金。
返还货款和追加赔偿金的金额=赔偿结算价×应发而未发的商品数量×120%
赔偿结算价为约定提货日后的第16日前一交易日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最近月份 对应的期货合约的结算价。
(二)货主在约定提货日后的第15日未向厂库提出终止接受厂库应发而未发 的剩余商品,则剩余商品具体提货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