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时披露远期外汇交易产生汇兑损失事宜,台华新材及董事长等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发布时间:2023-11-29 19:59阅读:260
台华新材公告,公司及董事长施清岛、总经理沈卫锋、董秘栾承连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公司8月22日披露《关于远期外汇交易产生汇兑损失的提示性公告,称为锁定设备采购成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5日远期锁汇买入30.23亿日元、2023年2月7日远期锁汇买入31.96亿日元。公司迟至2023年8月22日才就该事项补充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券商APP如何购买国债逆回购?附更高收益攻略
2026-03-23 15:31
-
家庭资产配置怎么做?简单四步构建你的“稳健金字塔”~
2026-03-23 15:31
-
国金证券账户开户后各项交易费用是多少?如何获取低佣金费率?
2026-03-23 15:31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