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香港结算行为境外投资者办理外汇资金兑换时,应当做好真实性审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3-4-28 23:12阅读:225
北京商报讯(记者廖蒙)4月28日,央行发布《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央行指出,为方便持有外汇的境外投资者通过“北向互换通”投资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使用外汇的境外投资者可在香港结算行办理外汇资金兑换,香港结算行由此所产生的头寸可到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初期,境外投资者可选择一家香港结算行办理业务。香港结算行为境外投资者办理外汇资金兑换时,应当做好真实性审核相关工作,确保所兑换的资金用于“北向互换通”交易。其交易到期所得的人民币资金,可继续投资,如用于非“北向互换通”投资用途,应当通过香港结算行兑换为外汇。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央行为什么向市场提供外汇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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