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支持小微企业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3-3-27 22:42阅读:485
本报讯据财政部3月27日消息,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鲍仁)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春节红包大战升级,腾讯元宝 vs 阿里千问——AI入口之争白热化,哪些投资主线值得关注?
2026-02-08 11:27
-
2026春节档电影定档,影视涨幅居前,传媒还能上车吗?
2026-02-08 11:27
-
春节出行热背后,哪些“交通+旅居”指数值得关注?
2026-02-08 11:27



+微信
分享该文章
